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梁志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云南依法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梁志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检察机关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对梁百结愁肠网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志敏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涉嫌受贿诉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提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云南依法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志敏享有的对梁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志敏百结愁肠网听取了辩护人的涉嫌受贿诉意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梁志敏利用担任曲靖市马龙县委常委、案提县委办主任,云南依法富源县委书记,检察机关大理州纪委书记、对梁大理州委书记、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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